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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湖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各市、县住建局、城管委(局):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日至8日进行,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宁、卫生、便捷”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平稳顺利进行,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厅际联席会议要求,现将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控噪音污染。切实增强管理执法力量,与生态环境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加强对高考考点及考生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周边的建筑工地、夜市摊点噪音污染控制,高考期间严禁商业门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有噪音产生的建设施工项目一律停工,建筑工地晚10时至次日上午7时一律停工。

二、严控扬尘污染。加强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高考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方挖掘、房屋破拆、板材切割等大扬尘作业;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抛扬撒漏”行为,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渣土禁运,各级城管部门不得批准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及考点门前主次干道的渣土运输施工,对已经批准的要釆取措施,高考期间暂停运输。

三、严管市容秩序。迅速启动高考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考点周边摊点、商铺占道出店、乱停乱放、乱泼乱倒等方面的市容秩序管理。同时,要适当增加保洁人员,调整保洁时间,增加保洁频次,防止环卫作业噪音扰民,全力做好考点周边环卫保洁工作,确保考场周边的巿容环境卫生质量。

四、做好防汛排涝。做好高考期间极端气候天气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抢险等应对工作,制定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巡查和值守,开展高考考点周边洪涝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防范高考期间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开展供水、供气设施和运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保障供水供气安全。

五、加强应急保障。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立即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教育、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应急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城管部门应在考点设置“城管便民服务点”,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应急服务。

联系人:石堃,联系电话:027-6887372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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