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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发布时间:2017-12-28
目前,我国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范围主要包括:整体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撰写;提供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档案材料以及相关的工程造价信息以及相关政策咨询;分阶段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核;提供设备及绿化价格咨询、材料(含甲供料等)又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服务;绘制工程的造价动态分析图表;审查设计变更、签证以及其它工程费用;全面(重点)审查成型钢筋总用量;调整工程预算的控制目标;审核工程预付(进度)款及月工作量报表,编制及审核施工图纸;进驻工地参加施工例会并提供现场服务:撰写工程用款计划书、绘制现金流量图表;提供相关的工程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对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进行审查等。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原则


实现主动控制的原则


所谓的主动控制,即在对各种风险因素的分析和项目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制定预防措施,以便达到目标,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具有工期长、风险多、合同复杂等特点。为了应对各种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需要提前制定相应的措施。事先控制可以被理解为主动控制,事先设置可行的控制措施,包括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详细的操作过程,应对风险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少甚至避免目标和实际值的偏差,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措施。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原则


在我国建筑领域,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设计人员缺乏经济观念,追求新的,奇异的设计,使得项目的费用成本提高。实际上技术和经济,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土程造价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的经济与否直接影响工程是否经济、合理,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有利于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某一工程项目中,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索赔。索赔是由于合同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或因其他非自身因素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实施补偿的行为,这种说法可能导致延迟或成本的变化,不利于及时完成项目的价格。工程量和工作量计算应与计算规则相一致。处理由于成本增加的设计变更,合同引起的违约和索赔的补充,应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工作量,应首先采取协商的方法,协商无效,由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的实施方法


编制合理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与工程项目的特点相结合,编制整合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可行的工作计划;各阶段的内容咨询;工程造价控制;造价控制的组织机构以及工程的概况等,从而能够合理及时地安排造价成本工程师进行现场咨询服务。


有关控制造价以及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按照现行的有关工程合同以及法律法规的精神,注册造价工程师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造价咨询的科学理论相结合,针对工程项目具体的特点,及时准确的为业主提供相关的工程施工阶段全工程造价控制以及降低造价的信息与建议。


有效控制的合同


第一,对协议(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例如协议(合同)的文本格式和精神,是否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工程招投标的精神等相符合。第二,对协议(合同)的合理性以及语言文字是否严谨、规范、精确进行审查,特别要注意避免日后索赔的伏笔;有关签章手续、附录以及合同附表是否齐全;计算数据和费用是否有误差;有关条款描述的是否清晰等。签订合同是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起源,签订合法合理的工程合同,能够从根本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规避合同欺诈行为,有效的防范合同风险。对工程的招投标文件进行认真的研究,如果招标文件中存在部分条款没有细化或不甚明确,装修主材的品种、材质以及定价不清楚等方面,建议业主在签署合同之前,对招标时约定的大宗装修主材的品种、价格、规格以及材质进行详细追问;至于合同中约定品种、价格、规格以及材质等关键因素,建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增加变更项目的价格确定等原则,避免发生工程变更时,由于单价问题发生施工纠纷:建议业主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以及工程的预付款比例,从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实行性。


控制签证的内容


第一是定性审查。是否存在变相的重复计取据;签证的内容是否准确反映施工合同以及项目招投标精神;是否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手续是否合情合法等。第二是定量审查。相应的附件齐全与否;计算费用的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文字的表述是否简洁明了,是否会产生新的分歧和矛盾等。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情况随时随地的进行查看并严格核实,有效控制工程施工阶段的隐蔽工程、签证变更。避免在工程结算时出现不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不完整以及不规范的经济签证,甚至出现施工方利用业主对施工工序以及合同定额了解甚微,擅自增加工程签证的内容。具体的解决措施如下:


(1)当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和造价相关的隐蔽工程时,业主应该及时的通知相关造价咨询人员到场,与施工方、监理以及业主进行现场核实,对施工单位不合理签证予以拒签,为业主节省不合理的不必要的开支。


(2)对于按照图纸要求施工的工程,建议业主在不发生工程变更的情况下,一经核实都不做签证,对设计单位以及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施工方、监理单位以及业主保存好相关的文件资料,经过造价成本工程师核实之后,再为施工单位进行变更签证办理,至于因施工单位间不当的配合或其它的原因导致的修、填、拆、挖等不予以签证,并要求各责任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对于确定签证内容的价格,建议业主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相关规定,如过遇到合同未尽事宜时,应该按照省相关的定额执行,确定部分缺项材料的价格,建立价格咨询机制,进行签证价格商讨,从而确定合理的签证价格。


控制工程进度款


控制工程进度款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进行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造价成本控制工程师应该积极地协助业主并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进行严格的控制。具体的做法是,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当工程进度满足了相应的合同付款要求,需要为其拨付进度款时,各施工单位需要按照实际的完工数量将己完工程的预算提交,经过监理和业主共同审批后,报经造价成本控制工程师,由造价成本控制工程师对各施工方所提交的已完工程量进行深入现场核实,力求准确。在明确了各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量后,再按照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工程进度拨付款。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涉及到的方面最广泛,具有综合性。对施工阶段造价的管理需要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和协同合作,共同努力实现造价管理工作,以期最大程度的实现成本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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