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规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155-2023,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原《城镇小型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技术规程》(DB33/T 1155-2018)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规程》.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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