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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工程重要工程专家论证项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1来源:山西省住建厅-工作通知

晋建质函〔2024〕33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巩固深化我省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成果,检查评估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质量,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厅于2023年12月对2023年度重要工程论证项目进行了抽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我省2023年度重要工程论证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项目的形式,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每个设区市抽取1-2个项目,共抽查14个项目,涉及专家63名(详见附件),涵盖医院、幼儿园、综合楼、康养中心、车库、住宅等多种类型。

检查内容包含规范性检查和技术检查。规范性检查重点包括:重要工程专家抽取、论证程序是否合规;技术检查重点包括:重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家论证质量,论证要点是否全面;各专业是否存在遗漏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重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一)程序性问题

1. 主管部门

抽查的项目中主管部门未按照《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论证导则》(晋建质字〔2023〕72号)附件4的规定标注日期、签字或盖章;部分主管部门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的通知》(晋建质字〔2023〕130号)附件6的规定将辖区内所有重要工程论证通过的项目及时报送我厅。

2. 勘察设计单位

部分项目存在重要工程论证意见、专家个人意见及回复未按要求全部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部分项目存在专家意见修改不完善等情况。

3. 论证专家

部分项目存在重要工程论证专家意见和整改情况复核意见专家签字不完整。

(二)技术性问题

抽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存在专家意见修改不完善就论证通过的问题,部分项目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和B类重要问题,如首层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坡度1:10不满足规范要求;地下室前室加压送风机采风口在一层未直通室外;系统供暖干管固定支架的设置不满足管道伸缩要求;未提供场地附近是否存在断裂以及相应分析评价等。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抓好督促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重要工程专家论证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二)提高责任意识。重要工程论证存在问题的专家,要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坚决避免出现同类问题。省勘察设计专家库中各位专家成员,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导则》》等文件要求,提高责任意识,把好论证质量关,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三)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设计质量审核,特别是对重要工程论证后的专家意见,要认真对待,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从源头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附件:全省建筑工程重要工程论证专项检查项目表.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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