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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02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吉建函〔2024〕19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4〕129号),我厅积极组织开展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材料随函报送。
  
  附 件:1.吉林省2023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3.佐证材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0日

吉林省2023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附件2-1.四平市绩效自评表.xls附件2-2.松原市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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